刘学新受聘担任红安县纪委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
发布时间:2024-05-21 20:05:49
根据红安县监察委员会印发的红监发(2024)2号文件《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检察员的决定》,聘请刘学新董事长为红安县纪委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,县委常委纪委监委段炎涛书记(主任)向刘学新董事长颁发了聘书。
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加强对纪监委工作监督,严防‘灯下黑’”的重要指示精神而设立。红安县纪监委积极落实指示精神,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,履行对纪监机关和纪监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、建议和宣传等。
刘学新坦言,作为受聘的唯一企业家特约监察员,倍感荣幸;将不负所托,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,担当尽责,为我县营商环境建设,党风廉政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